专项经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相关费用未及时上缴、固定资产未入账……针对审计出的问题,兰州市审计局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建议财政部门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杜绝财政性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另外,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兰州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出的问题,提出了四点建议。
A.加强资金拨付监管
财政部门应着力在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方面狠下功夫,要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和管理机制;突出抓好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杜绝财政性资金游离于预算管理之外;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健全对财政下拨资金的跟踪问效管理机制。
B.严厉打击偷逃税款
地税部门要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不断完善综合治税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税种、行业和征收环节的监控,加大清理欠税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款等行为。
C.决策失误造成大损失要究责
针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状况,审计报告建议: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特别是对具有行政性收费和行政性执法行为的单位,更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D.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大审计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审计执法质量和水平。审计机关要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审计部门将跟踪督察整改情况
兰州市审计局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均按照财经法规作了处理,责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对未及时上缴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限期上缴,纳入预算管理;对多计工程造价的,如数调减投资;对虚列支出的,限期调整财务;对存在的其他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和单位立即纠正。
兰州市审计局将对纠正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