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从自治区审计厅获悉,近日,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06年,自治区审计厅对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重点突出,讲求实效,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着重加强对财政预算决算、固定资产投资、涉农涉牧资金和企业等经济社会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全年审计单位、项目4553个,审计共查出违规资金总额达74.4亿元。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厅先后收缴应上缴财政资金6.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4亿元,核减投资结算资金3.4亿元,减少财政拨款5845万元,累计促进增收节支15.2亿元。促进了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自治区审计厅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建议,今后将加强审计工作法制建设,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充实审计工作力量,逐步扩大审计范围,将审计结果与干部任用挂钩,特别是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区别对待,把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增加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