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行业动态> 正文

眉山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08-7-16 17:3 四川省审计厅 【 】【打印】【我要纠错

  最近,眉山市审计局为及时掌握和处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出台了《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或遇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可能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渎职罪等,需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或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资产的;或者拒绝、阻碍审计检查致使审计工作难以进行的;审计中审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审计中发生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审计中发生违反廉政纪律事件等重大事项,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必须按时向审计局报告。同时,《制度》还规定了审计项目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限、程序、处理原则,明确了审计人员无故迟报或隐瞒不报应承担的责任。

相关热词: 审计 制度 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