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行业动态> 正文

陕西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降至每百公里1元

2008-12-24 15:41 新华网 梁娟 耿凌楠 【 】【打印】【我要纠错

  陕西省物价局和交通厅23日发出通知,陕西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降低,由现行每百公里2元降为每百公里1元。

  据了解,陕西省物价局和交通厅下发《关于降低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自2008年12月24日零时起,陕西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降为每百公里1元。同时规定,今后当成品油价格上涨或下降时,陕西省内各运输企业应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相关规定,在成品油价格调整之日起5日内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

责任编辑:丘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