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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财政局多项措施助力我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

2008-12-9 11:42 西安市财政局 【 】【打印】【我要纠错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条措施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在成立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基础上,近期又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要求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项目及资金的衔接。局经建处牵头,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资金,通过发改委系统下达的,由经建处与市发改委、省财政厅衔接;通过部门安排的,由各业务处室与有关部门、省财政厅进行衔接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经建处。

    二、加快项目预算的下达及中省资金的拨付,完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参照国债资金的管理办法,要求局各业务处室按照“文到即转、款到即拨”的原则,将资金及时足额拨到项目单位。同时,做好扩大内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对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落实局业务处专人监督责任,落实市与区县的监督责任。

    三、积极落实好配套资金承诺文件及配套资金来源工作。对于中省项目投资,由局经建处牵头负责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的出具及汇总工作,需要由预算内统筹基建资金配套的,由经建处出具承诺文件;由其他财政资金配套的,相关业务处依据相关政策会经建处后出具承诺文件;需由两者结合配套的,由经建处出具承诺文件。财政配套资金的来源按照以下顺序安排:先市预算内基建资金,再财政各种专项资金,最后是预算追加。

    四、及时统计、分析。局经建处负责对全局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投资信息与数据的汇总工作,编制《扩大内需投资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进度统计表》,各业务处按阶段或按月及时填报,交经建处汇总分析后报局领导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决策。

责任编辑:第五种族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