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赣县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该县有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失业返回家乡,短期内尚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为帮助他们度过难关,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该县将由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筹集资金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
(一)临时生活救助。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以内,且因病或遇突发性事件等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按“应救尽救”原则,及时将其纳入临时生活救助范围。每户一年内救助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救助金额600——3000元。
(二)大病医疗救助。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以内,家庭成员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肾衰竭),重症肝病(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外伤重要脏器破裂、颅脑损伤、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红斑狼疮、脑性瘫痪等12种重大疾病的,给予大病救助,救助金额原则上为3000——5000元。
(三)职业培训救助。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成员,凡符合就业年龄且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在经一次培训后尚未就业的,仍可报名参加第二、第三次免费职业培训,以增强其择业和就业能力。
(四)教育救助。对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以内的,子女考入大学可一次性享受5000元的政府资助金。在自愿原则下,为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补办学生平安保险,补办期限至新学年开学前。
(五)扶贫救助。将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成员列为“十一五”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中高级技工”培养的重要对象,招生年龄为15——25周岁,婚否不限。被选送参加“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中高级技工”培训补助标准每生2600元;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符合就业年龄且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标准每人600元;增设“雨露计划”培训内容,把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成员符合培训条件的纳入自主创业技能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每人次补助培训资金200元。
上一篇: 江西赣县高度重视农村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
下一篇: 德兴市四项措施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