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多措并举实现全年财政收入目标
一是适时调整收入任务。根据各县市经济财政形势,在确保全年总收入任务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国税、地税、财政部门及各县市收入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二是实行多重奖励制度。对吕梁市国税、地税、财政系统实行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奖励、税收收入超收奖励、税收收入增收奖励。
三是实行蹲点包县督查收入。国税、地税、财政部门抽调人员蹲点包县督查收入,切实解决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收入应收尽收。
四是建立三日一报和按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每三日向吕梁市政府汇报一次收入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吕梁市政府每月通报一次分县市、分系统收入完成情况,对工作措施不到位,征管不力的县市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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