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政府、银行、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企业周转资金和风险资金,推进银企合作,增强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对称,协调解决龙头骨干企业资金应急需求。
二是每年推荐一批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引进国外设备项目和技术领先、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列为信贷支持重点。
三是支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担保公司及小额贷款机构,引导中介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开展担保业务。
四是通过外贸公司争取融资,扶持企业筹措生产资金。
五是政府开发公司灵活为购地未办证企业提供安全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服务,并协调银行给予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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