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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2009下半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截止8月30日

2009-8-3 14:21 鹤山市财政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广东省财政厅粤财会[2008]101号文通知,我省2009年度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深圳除外),上、下半年的考试分别于6月和11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其中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只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二、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50元。

  三、考试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业务核算题。

  四、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15日

  上午9:00—11: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下午2:00—4:30《会计基础》

  五、报考事项

  报名时间:8月3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鹤山市财政局(沙坪镇东升路68号)一楼会计股。

  带备资料: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个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或复印件。

  六、准考证发放

  下半年考试准考证发证时间初定为:10月26日至11月10日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

  下半年全省考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本市考生可登陆“鹤山会计信息网”查询或致电1603。

  八、合格证书发放

  下半年考试本市合格证书发放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合格的考生,自上述合格证书发放时间起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合格证书,该合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请在有效期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事项请浏览“鹤山会计信息网”相关内容),否则过期作废。

  鹤山市财政局
2009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