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新交规板 罚款不再“打折”
近日,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据了解,新交规将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原三审稿中的“及时缴纳罚款可减半罚款”政策被删除,闯红灯依旧罚款500元,但从第三次起翻倍增加至1,000元,另外酒后驾驶、肇事逃逸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也将翻倍。
据悉,原三审稿中首次出现的“限期内缴纳罚款减半”规定,引起了常委会委员以及市民的极大争议。有市民认为,罚款“打折”太儿戏,有损执法严肃性,而且有可能引起“跑关系”等不良现象。因此,在表决稿稿中,删除了该项有关主动缴纳罚款可以减半的规定。
责任编辑:辛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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