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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区实施办法

2007-7-27 16:51  【 】【打印】【我要纠错

  为了做好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赛区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大赛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赛区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任:左小元

  副主任:潘敏琴、章国民

  成员:孙小平、周志焕、孔雅萍、钱秀莲、徐江虹

  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大赛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局综合科。

  二、参赛对象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从事财会、财经工作和财经类大中专院校师生和财会事业爱好者均可参赛。

  三、大赛内容

  大赛以财政部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四、大赛方式

  本届大赛分为两个赛程。

  第一赛程采用网上答题方式。试题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zjczt.gov.cn),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浙江财税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

  第二赛程即选拔赛。竞赛形式采取笔试。通过选拔赛,组成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表队参加全市比赛。选拔赛采用杭州市财政局统一提供的试卷统一时间进行笔试选拔。

  凡参赛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加第二赛程选拔。单位组队报名人数不得少于4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

  联系人:孙小平、金一萍      联系电话:86910295

  第二赛程通过笔试,选出成绩最优的4名个人选手,组成开发区代表队,参加杭州市比赛。

  五、时间安排

  (1)2007年7月份,成立大赛临时组织机构,部署和落实大赛有关工作。征订、发放《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2)7月份,公布第一赛程试题;

  (3)8月份,进行网上答题,并组织第二赛程选拔;

  (4)9月上旬,组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表队队员集训;

  (5)9月中旬,参加全市会计知识大赛。

  六、辅导资料

  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七、奖励办法

  (一)第一赛程

  凡参加本赛区大赛的参赛者,按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的规定,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二)第二赛程

  经过第二赛程笔试选拔产生的前6名选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开发区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