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全面履行审计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据统计,2005年-2007年,海南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362人,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90048万元。
近几年来,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重点揭示了财政收支不实,虚增财政收入和支出;违规截留、挤占、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及出台各类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以土地出让金直接抵偿工程款及其他债务,违规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重大经济决策程序不完善;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重大问题。
海南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的建章立制工作,相继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综合分析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有效地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海南经济责任审计以公共权力运行为核心,坚持围绕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的履行情况,以审计相关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为基础,注意把握经济业务活动的脉络和资金走向,重点审计土地政策落实、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偿还能力及风险情况、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与效果等;关注环境、教育、医疗保险等民生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发现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据统计,2005年-2007年,海南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362人,其中省厅组织完成23名厅长、19名市县党政领导、27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主要问题金额490048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造成的违规违纪问题金额72553万元,主管责任造成的违法违纪金额417495万元。查出损失浪费7621万元。领导干部涉嫌个人经济问题73万元;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两人,移送纪检监察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海南经济报·陈敬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