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责联审”工作会议研究确定2010年工作任务
2月5日,宿迁市召开“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2010年市管干部“三责联审”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缪瑞林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建国,市政府秘书长郭金、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裴承前、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薛永干、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卫东、市人事局局长、编委办主任龚和、市审计局局长汪金普等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了会议。
会上,市审计局汪金普局长汇报了2009年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卫东汇报了2010年的“三责联审”和经济责任审计建议方案;与会领导对做好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特别是加强“三责联审”结果运用等发表了意见;研究确定了2010年“三责联审”工作任务;缪瑞林市长对“三责联审”工作提出了四条要求:
一是要认真借鉴、充分吸收创新成果。不断深化和利用经济责任审计、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的创新成果,在充分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强化力量整合,切实做到“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审前公示、统一进点动员、统一情况反馈、统一分析上报,工作人员分别派出、具体事项分别检查、时间进度分别掌握、检查报告分别形成、结果运用分别落实”,推动“三责联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规范有序、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在经济责任审计上,要拓展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和方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效益评价。在编制责任审查上,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核编程序,建立调编销编情况通报制度,提高编制责任审查透明度。在用人责任审核上,重点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结果运用。要通过“三责联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实绩,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要定期研究分析“三责联审”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参考。对联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或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是要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建立市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相关部门领导对此项工作亲自过问、直接参与,切实按照《“三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不折不扣地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使“三责联审”真正发挥“1+1+1>3”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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