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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大地税函[2007]141号
2007-7-12

各基层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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