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会计信息
|
会计人生
|
会计文苑
|
资讯
/
法规
|
机构
/
招聘
|
理 财
|
学习卡
|
首页
|
论坛
/
博客
/
邮箱
初级
/
中级
|
注会
/
注税
|
高会
/
注评
|
咨询
/
实务
|
银行
/
证券
|
会计从业
|
职称英语
|
经济师
|
内审师
|
ACCA
|
会计
/
审计继续教育
三十万奖学金等你拿!
精品班:
初级/
中级
注会
注税
高会
2009会计职称辅导火爆热招中!
2009注册会计师辅导火爆热招中
首页
>
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印花税
> 正文
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征期问题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7]4号
2007-1-15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明确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印花税征期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6〕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一月十五日
相关新闻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帐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前书立、领受的凭证贴花问题的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
关于贯彻施行印花税的通知
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金融系统营业帐簿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的通知
>>更多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