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6〕1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地税函〔2006〕125号
二ΟΟ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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