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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