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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584号
颁布时间:2007-12-6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基层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房屋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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