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稽查局、省局直属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英文对照版)的通知》(国税函〔2008〕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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