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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4-16发文单位: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税局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税局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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