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