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增值税> 正文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公告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6]709号
颁布时间:2006-12-26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2006年第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局将公告内容在各办税大厅及电子宣传屏幕上张贴、播放,或以其他形式向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