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京国税发[2008]209号文件规定,本条法规失效。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2007年1月16日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京国税发[2008]209号文件规定,本条法规失效。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嵌入式软件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