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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8]1号
颁布时间:2008-1-2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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