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扬州、泰州、淮安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苏国税发[2008]112号文件规定,本文失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6年一季度石脑油 溶剂油数量和调整2005年石脑油 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6]8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南京、扬州、泰州、淮安市国家税务局:根据苏国税发[2008]112号文件规定,本文失效。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6年一季度石脑油 溶剂油数量和调整2005年石脑油 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国税函[2006]8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