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3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二O O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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