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法规>地方税收法规>其他税收法规> 正文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赣地税函[2006]184号
颁布时间:2006-12-6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避免双重征税安排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8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六日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