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破产企业处置资产以及已认定为无差额的销售、转让,从2006年12月11日起,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二OO六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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