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做好本地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工作。
二ΟΟ五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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