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8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的通知
下一篇: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