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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6]265号

颁布时间:2006-10-24 09:34:22.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34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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