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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深国税办转字[2006]327号
颁布时间:2006-12-13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阿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2006〕11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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