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7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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