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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8]153号
颁布时间:2008-4-15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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