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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8]403号
颁布时间:2008-7-4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国税函[2008]46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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