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网校
|
税务网校
|
会计信息
|
会计人生
|
会计文苑
|
资讯
/
法规
|
机构
/
招聘
|
理 财
|
学习卡
|
首页
|
论坛
/
博客
/
邮箱
初级
/
中级
|
注会
/
注税
|
高会
/
注评
|
咨询
/
实务
|
银行
/
证券
|
会计从业
|
职称英语
|
经济师
|
内审师
|
ACCA
|
会计
/
审计继续教育
三十万奖学金等你拿!
精品班:
初级/
中级
注会
注税
高会
2009会计职称辅导火爆热招中!
2009注册会计师辅导火爆热招中
首页
>
财经法规
>
地方税收法规
>
车船税
> 正文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114号
2008-5-30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相关新闻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暂缓征收2007年度车船税税款的通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车船使用税标志的通知
>>更多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