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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

商人字[2007]132号
颁布时间:2007-6-12发文单位:商务部办公厅

部机关各单位: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国办发〔2007〕4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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