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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废止]

京财会[1995]714号

颁布时间:1995-05-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市属各国有对外经济合作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5)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京财外(1995)213号精神,一并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对外经济合作企业若干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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