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及各直属分局(燕山支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75号《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系统征收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75号)
上一篇: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跨省设立分所有关注册管理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关于税务部门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多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