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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京财税[1996]1149号
颁布时间:1996-8-5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62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参与煤层气开采所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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