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财政局、县地税局,市地税各分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部分险种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法[2004]5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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