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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沪财库[2007]12号
颁布时间:2007-4-6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环保局: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七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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