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法规>地方法规>地方其他经济法规> 正文

河北省交通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交通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冀交征[2006]309号
颁布时间:2006-7-5发文单位:河北省交通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设区市交通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密切配合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的通知》(交财发 [2006] 2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五日

 

发表评论/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