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0 苹果版本:8.6.90
开发者: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举措

来源: 黄小萍 编辑: 2010/01/15 17:26:42  字体:

  一、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账实不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记账,导致一定程度上记账与使用相分离。一些资产形成后,应当作”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计科目,而大部分单位却错误地把它记作经费支出,比如笔记本电脑作会议费处理,成批的图书作办公费等,最终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另外,捐赠形成的或上级拨入的资产,单位只管资产使用,很多单位没有及时报会计核算中心作相应账务处理,核算中心就无法知晓各单位的资产情况,也形成了账外资产,致使中心的账目与各单位实物不符。

  (二)资产账账不符

  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核算中心只通过“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一级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等工作仍需由各核算单位自主进行,比如成批购置办公电脑,外表看来同样的一台电脑因内部配置不同而价格干差万别,故作账时应详细列清具体配置等。报账会计必须在向核算中心报账增减固定资产的同时,自行增减本单位的明细分类账。部分单位因购进的资产未能全部如实登记,变卖或报废的资产没有及时冲转,从而造成账账不符。

  (三)核算方式陈旧

  尽管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计价、增加、转出、报废及毁损以及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等事项规定了详细的核算方法,但是大部分单位在核算固定资产时没有根据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化进行核算,而是只核算账面原值,不计提折旧。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主观上,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有规不循,尤其是在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和报废等方面,普遍存在重钱轻物的现象。根据调查,临海市有近18%的单位没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另有22%的单位虽然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但形同虚设,其余60%的单位在固定资产制度的执行方面存在偏离。

  客观上,固定资产管理职能存在交叉和漏洞,尤其是核算中心成立时间不长,各种核算制度和核算措施需要不断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无法及时到位。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措施的具体建议

  (一)会计核算中心

  会计核算中心工作是细化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和严密报账结报手续。报账员是核算中心和各单位之间联系的桥梁,完善报账手续是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步。报账时,一定要做到手续完备。一方面要细化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在做固定资产入账会计处理时,应该通过政府采购的,一定要附有政府采购计划表和审批表,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一定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另一方面要做好核算中心和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衔接工作,单位在报账时应填制《固定资产增(减)明细表》,一份报核算中心作为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依据,另一份单位留存作为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台账。

  2.进一步拓展财务核算软件功能。目前的会计核算软件主要还停留在基础的财务核算层面,缺少完善的财务统计、分析功能,因而很难适应核算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在财务核算的基础上拓展财务软件的功能十分必要、特别是拓展查询功能,使各单位随时可以在网上查询固定资产的账目情况。提高工作质量。

  3.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制度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半年或一年定期进行盘点,可以使各核算单位清楚资产的使用情况,遇到报废、毁损等情况应时处理,以免造成账实不符。

  (二)各核算单位

  各核算单位是固定资产的使用者,也是固定资产的主要管理者,在管理固定资产方面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切实增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各单位领导要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单位“一把手”领导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审计部门在对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时,应对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进行检查,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真正承担起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

  2.完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制度化管理是搞好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要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必须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资产采购制度以及采购前的审批论证、验收、核算和处置制度,完善购人、领用、报废手续及凭证传递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资产采购、保管、使用,在各部门之间建立分工合作、相互制约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从而确保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3.健全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废、报损等)要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程序办理,由资产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否则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核算中心与核算单位在管理固定资产工作上应该共同努力,通过完善各种管理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最大限度地确保国家财产物资的安全。

责任编辑:zoe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30467号 京ICP证030467号-1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314号

正保会计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