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落实好优惠政策。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阿十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落实好优惠政策。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