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是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多的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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