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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赣地税发[2009]80号
颁布时间:2009-5-13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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