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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

赣地税函[2009]51号
颁布时间:2009-4-21发文单位: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1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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