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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