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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